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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公司债务股东要承担责任吗?

添加时间:2022年10月8日 来源: 上海民间借贷律师   http://www.gyxhls.com/

  申云,上海民间借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

一、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吗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是指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到期债务,以合伙企业的现有资产不能完全予以清偿的情形。

规定合伙人将其财产投入企业后即形成合伙企业财产,直到合伙人退伙或散伙,这种财产不能分割。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是合伙企业最基本的法律特征,也是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的根本区别。

虽然通过本法规定的程序,使合伙企业获得相对独立的法律地位,但它仍没有像法人企业那样形成完全人格化的主体。

合伙人共同经营管理合伙企业仍然是合伙的一般原则,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拥有较大的共同控制权。

二、合伙人承担清偿后的追偿方式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债务的合伙人可以向其他应当承担债务的合伙人追偿,合伙人具体的追偿方式包括以下几点: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合同约定了损益分配比例,则从约定;如果未约定损益分配比例,则按出资比例负担损失。

法定比例优先于合伙人的约定比例适用。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

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出资比例分担;如果没有约定,可以按照约定的或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也是如此规定的。

合伙类型的企业,入伙、散伙一般都是需要获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的,若是企业出现了资不抵债的情形,那么首先需要用企业的注册资金来先履行债务的偿还,然后各合伙人需要以自己名下的所有财产来还债。

公司债务股东要承担责任吗?

公司债务股东需要承担,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具体的担责情况如下: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生产的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

4、名为有限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有限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

5、因下列情形致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

公司的利益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财务账目严重不清的;

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同,并持续地使用同一账户的;

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地混同,具体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受同一控制股东支配或者操纵的。

控制股东是指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并能对公司的主要决策活动施加影响的股东;控制股东可以是持多数股的股东,但不限于持多数股的股东

6、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的,公司的人格即被股东所吸收而不再独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

公司可以通过发行债券、与他人签署借款合同等的方式来建立债务关系,不管是什么类型的借款,在债务到期之后,公司都是需要还钱的。如果公司出现了资不抵债的情形,在资产清算的时候,也是需要将钱还给债权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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