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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可以先扣利息吗 民间借贷借条与欠条的不同

添加时间:2022年12月29日 来源: 上海民间借贷律师   http://www.gyxhls.com/

 申云律师,上海民间借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民间借贷可以先扣利息吗

  民间借贷可以先扣利息吗法律上是否有明文规定提醒您,根据法律规定,民间借贷是不可以先扣利息的,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接下来,为您详细介绍,欢迎阅读。


  咨询:


  陈某今年1月因需要周转资金,向张女士借现金20万元,当时借条打的是20万元,并约定利息按月利率3分计付,5个月归还,但拿到手的现金是17万元,3万作为利息已扣除,请问张女士能先扣除3万元利息吗


  解答:


  第二百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本金是贷款人应担供给借款人的借款总额。利息是在借款人对本金经过一定时期的使用产生的。如果本金没有交付给借款人,却让借款人支付使用本金的利息,对借款人是不公平的。


  所以法律不允许贷款人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如果贷款人以地位和实力优势,迫使对方接爱这一不公平的条件,那么这项约定没有法律效力,借款人应当按实际借款数额计算利息。


  相关知识


  借款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它对于融通资金,互通有无,东路生产经营和生活需要,有重要作用。借款分为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借款和民间借款。


  如本案中张女士借款给陈某,他们之间所形成的就是民间的自然人之间的借款纠纷,最主要的还是借款的利息问题。


  关于借款利息,对金融机构的借款和民间的借款的要求和规定是不一样的,金融机构的借款应当支付利息,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可有利息,也可以无利息,全凭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如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关于民间借贷的知识拓展


  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吗


  首先,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也可以是无偿的,是否有偿由借贷双方约定。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






民间借贷借条与欠条的不同

  借条与欠条看上去就是主体不同,其实不然。还有民间借贷利率是否合法是要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来判断,事实上,就借贷利息本身而言,其实不存在合法不合法之说,只能说利率受不受法律保护。而且我国不同时期对民间借贷利率的保护界限也不一样。那么民间借贷借条与欠条的不同是什么民间借贷合法利息是多少民间借贷利息如何纳税民间借贷利息是否受法律保护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民间借贷借条与欠条的不同

  、是否确定以民间借贷的案由而审判有所不同。

  借条本身就能说明当事人之间因借贷法律关系而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借条本身就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的基础法律事实。


  欠条本身仅能表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仅凭欠条本身无法明确是何基础法律关系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借贷、交通事故、故意伤害等都能在当事人之间因为金钱债权债务关系而产生欠条凭证,但欠条凭证却无法直接对应借贷关系。


  在诉讼中,债权人据此提起诉讼,而债务人或担保人对基础法律关系的效力和履行事实提出抗辩并有证据证明纠纷确因其他法律关系引起的,原则上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借条原则上应以民间借贷的案由而审判。但欠条却不一定,要以基础法律关系而定。


  、未约定还款期限时,借条与欠条诉讼时效起算不同。

  1、出借人依据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提起诉讼,从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在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中,债务人归还债权人的借款的时间尚未确定,即债务人应当归还借款,但由于期限待定,所以债务人在法律上不存在归还的义务。在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前,债权人也没有权利要求债务人立即还款。


  而诉讼时效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时起算。故在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中,只有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后,债务人才有义务归还借款,债务人才有可能不履行还款义务从而侵犯到债权人的利益,从而诉讼时效起算。


  2、出借人依据未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条提起诉讼,从出具欠条的第二天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但名为欠条,实为借条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欠条出具之日就已经表明借款人已经在法律上负有偿还借款的义务,借款人出具欠条后不履行还款义务就已经侵害到债权人的合法权利,应当计算诉讼时效。


  未约定还款期限时,出具借条时尚未计算诉讼时效,但出具欠条之日就已经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2年。


  二、民间借贷利息如何纳税

  1、企业向个人借款,个人取得的借款利息收入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按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利息的企业代扣代缴。


  2、个人股东如取得借款利息收入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税费、按"股息、利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个税。


  3、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三、民间借贷利息是否受法律保护

  1、民间借贷利息受法律保护;


  2、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最易在民间借贷利息上产生矛盾。对民间借贷利息纠纷可以参照的明确规定:


  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借贷双方对于利息问题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无偿借贷的性质。


  债务人在借款期限届满之前偿还或者在未约定还款期限时,并且在债权人要求还款时,在合理期限内还款的,不支付利息。


  借贷双方约定了利率标准后又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 对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在有息借贷中,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当事人因借贷外币、台币等发生纠纷的,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可以准许。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以参照偿还时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偿还。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可以参照中国银行的外币储蓄利率计息。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民间借贷借条与欠条的不同"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文介绍,我们可以知道不管借款双方约定了多少种费用,但是在借款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不能超过固定值,超过部分出借人的请求支付法院不予与支持。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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