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间借贷律师

联系电话:15000866867
律师信息
申云-上海民间借贷律师照片展示

申云律师

  • 律所: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 电话:

    15000866867

  • 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181号盈科律师大厦(全楼层)

您的位置: 首页> 文章详情

公司不办理股权转让 股权可以免费转让吗?需要哪些材料?

添加时间:2022年11月14日 来源: 上海民间借贷律师   http://www.gyxhls.com/

  申云律师,上海民间借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公司不办理股权转让

灵山县律师 六合区律师 岳麓区律师 平南县律师 武冈市律师 金凤区律师 锦江区律师

本文主要是介绍公司不办理股权转让 这一问题以及该问题相关的一系列问题。 在我国现行的公司法的法律规定下,公司不办理股权转让可能会影响到与公司有关的利害关系人的切身利益,并不利于整个公司的日常运作以及为公司日后的纠纷埋下了法律隐患。 本文是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公司不办理股权转让的主要内容,希望对您在日常生活中起草租房合同有所帮助。

银行在开展信贷业务时,发现一些公司股东构成在发生变化后,并未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备案,而仅有股东间的转让协议。根据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5条规定“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公司不办理股权转让 的影响

依据上述规定,公司股权转让,未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变更行为是否有效对银行有何不利影响

针对股权转让未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的,变更行为是否有效的问题,部分律师认为有关股权转让合同只要依法成立,即使公司未履行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转让合同也仍然是有效的。理由为:

股权转让合同是双方合意的契约行为,也是债权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可见在法律规定中,仅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有关股东的记载事项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并未明确规定办理该手续后股权转让完成后合同才生效,且股东权利的获得和行使并不以工商登记程序的完成为条件,在股权转让合同当事人之间,以及股东与公司之间或与第三人之间因股权发生纠纷的,应以转让合同、公司内部的股权记载和工商变更登记为处理依据,不能仅以工商登记为准。

我国《公司法》第33条规定:“公司应将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因此,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是为了使股权转让合同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体现其登记本身所具有的公示性及公信力。但工商变更登记并非合同生效的要件。这就意味着《公司法》规定的股权转让出资,需经过公司变更登记,其法律规定的主体不是股权转让合同双方的当事人,而是把公司作为人。如果因公司原因未办理变更登记,使股权转让双方承担股权转让无效的法律和后果的话,这显然是有悖于立法精神的。

但是,股权转让未履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也会对银行产生一些影响:

在法律效力方面,虽然公司工商变更登记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效力,但由于变更登记会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果,由此产生的争议非常多。例如,因未办理有关登记,出现一股二卖情况,一旦善意第三人作为同一转让标的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原股权受让人的权利就可能遭受威胁,原转让关系如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其法律风险就显而易见。

以上是关于公司不办理股权转让问题的详细介绍。在公司股东身份判定上,不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的话,该股东在公司上的身份至始至终存在一定的法律隐患。对公司今后,关于股东会召、董事或者监事成员的选举等公司经营管理时,不利于新股东参与对本公司的经营与决策,会损害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方面的法律常识,欢迎您直接咨询网站的律师获得满意的答案。

股权可以免费转让吗?需要哪些材料?

如今,股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股权问题也成为大家常咨询的问题之一。最常见的就是股权之间的转让,那么股权可以免费转让吗股权转让需要哪些材料由于这些问题与广大朋友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而其中存在的风险却是难以预测的,接下来,就为大家介绍一些关于股权转让的问题。

一、股权可以免费转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股权是可以免费转让的,但必须通知其它股东。所谓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它是股东与他人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发生的股权转移。由于股权转让必须是转让方、受让方的意思一致才能发生,故股权转让应为契约行为,须以协议的形式加以表现。

二、股权转让所需材料

1、公司原股东会关于转让股权的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必须明确

如何转让

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3、公司新股东会决议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重新选举董事、监事人员。

4、如属全民、集体企业向私营企业或自然人转让股权的,须提供验资报告、交割单及交割合同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

6、新股东身份证明

7、工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股权转让的风险

公司负债风险

股权转让合同中,受让方最关心的应该是目标公司的负债问题。在实践中,股份出让方的债务以资产担保之债居多,同时还存在未决的诉讼和仲裁纠纷,以及知识产权侵权、产品质量侵权,以及可能或即将发生的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之间的劳资纠纷等。对于上述既有负债或潜在债务,股份出让方有的是知道的或应当知道的,有的是不知道或无法预计何时发生的。因此,处理原则和办法也是不同的。

债务转让法律风险

1、既有债务转让中的法律风险

受让人需要全面了解既有债务的数额,是否设定了担保,利率以违约,债权人有无限制权利要求等,此类债务是否为不良债务等。对上述问题的考察,能使受让人在谈判中获得主动,并影响到交易的价格和受让后风险负担的大小,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2、隐性债务转让中的法律风险

对于无法预计的负债,如果在股权转让协议预定的期限内发生,并且发生实际权利人的追索,该类或风险首先应当由目标公司承担,由此引发的股份转让的风险负担应当由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因此,有关债务承担问题应列入风险负担条款予以约定。受让方所争取的是与出让方划清,要求在正式交割前的所有负债,不管是故意还是过失,均由出让方承担。但是要注意到,股权的转移并不影响到债权人追索的对象,受让方在成为目标公司股东后,仍然需要清偿该债务,再根据股权转让合同向出让方追偿。

另一方面,这也涉及到债权人利益的保护问题。如果股权转让导致公司合并或分立,应按照法定的通知时限要求通知有关的债权人,合并或分立后的债务由存续公司承担或按照协议承担。

3、隐瞒债务转让中的法律风险

对于出让方故意隐瞒真相,没有真实、全面、及时地向受让方批露既有负债或潜在负债的,属于违反信息批露义务的行为,违反了出让方有关公司债务的陈述与保证义务。当发生债务追索时,将严重影响受让方的股份转让合同的利益和预期的收益。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有关股权转让的内容。股权可以免费转让吗从上述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并通知其它股东,股权是可以免费转让的。同时,股权转让会带来公司负债风险和债务转让法律风险,因此,公司在进行股权转让时需要谨慎,必要时可咨询专业律师。

联系电话:15000866867

Copyright 2018-2024

上海民间借贷律师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备案 网站支持:中国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