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成抢朋友母亲项链
2012年10月26日下午4时许,1990年出生的女子秦某某到朋友焦某家中借钱,但是焦某并不在家,秦某某准备离开时忽然对焦某母亲所戴的黄金吊坠起了歹意,便用桌上的水果刀威胁焦某母亲,抢走了吊坠,经鉴定,该吊坠价值2786元。
被害人谅解量刑会轻吗
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秦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刀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确有悔罪表现,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2013年3月20日,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秦某某有期徒刑4年零2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