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间借贷律师

联系电话:15000866867
律师信息
申云-上海民间借贷律师照片展示

申云律师

  • 律所: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 电话:

    15000866867

  • 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181号盈科律师大厦(全楼层)

您的位置: 首页> 文章详情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属于经济合同种类问题的答复[失效]

添加时间:2015年12月9日 来源: 上海民间借贷律师   http://www.gyxhls.com/
失效日期:20040630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属于经济合同种类的请示》(辽工商[1994]10号)收悉。经研究,我们认为,根据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属于该法调整的经济合同中的一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据该法的规定对此类合同进行监督。此复。

联系电话:15000866867

Copyright 2018-2024

上海民间借贷律师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备案 网站支持:中国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