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女子被怂恿分钱 钱没分到反而被骗7万
添加时间:2016年5月15日 来源: 上海民间借贷律师 http://www.gyxhls.com/
[案情介绍] 杨小姐没分到钱,反而被骗走了财物,深圳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将为我们介绍杨小姐是怎样被带进一个设计好的“捡钱平分”的骗局中去的,也希望通过这起刑事案例能让大家明白天上不会掉馅饼,不可贪小便宜,以防便宜没捡到反而丢了钱。 [案情分析/评析] 杨小姐介绍介绍,事发当天,杨小姐前在银行取完钱后,一名女嫌疑人上前跟她搭话,两人走到一处商场时,一名男嫌疑人佯装路人捡起一卷秘鲁币。该名女嫌疑人便指出这一幕,并称要去分钱,不能便宜了这名男子。紧接着,又有一名男嫌疑人向二人走过来称,他掉了钱,并询问是否看到。此时,该名女嫌疑人又借机怂恿杨小姐一起去分钱。随后,二人找到捡钱的男子商量分钱方案,两名嫌疑人一唱一和,先是男子表示他想要这些外币,愿意拿出人民币分给二人,但需要去银行取钱才够分。该名女嫌疑人担心男子趁机逃跑,提出让三人把身上所有的财物放在一起,为了防止银行卡内存有外币,三人还公开了银行卡密码。于是,两名嫌疑人将所有的“财物”交给杨小姐保管,二人去取钱回来分钱。然而就在这一过程中,装有三人财物的塑料袋被掉包,杨小姐空守一场。 [判决/结果] 杨小姐发现被骗后便向公安局报警,称其被骗走总价值约7万元的财物,民警经过连续作战,3月21日凌晨,专案组准确锁定嫌疑人的落脚点,并在当日将4名嫌疑人抓获。目前,该案4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相关法规]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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