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澳成中国腐败子女村
近年国家加大反腐力度,不仅是国内高官频频落马,现在又将目标锁定在外逃的贪官身上。据报道,中国今年发起了声势浩大的全球追逃追赃的“猎狐行动”,加紧海外追缉外逃贪官的步伐。
“已经有相当一批嫌疑人的动向被掌握,犯罪嫌疑人落地海外就告平安的妄想已经难以实现。”据有关人士披露,目前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外逃嫌疑人的信息完善程度。随着一系列海外追逃行动的相继展开,中国外逃贪官的现状再次成为焦点。
在外逃人员中,多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利用职权为他人牟利,还有部分外逃人员涉嫌暗地转移财产、逃税、洗钱等罪名。涉及资金比较巨大的,多为国企负责人和金融行业者。外逃企业负责人中,多数涉及罪名是涉嫌利用职权牟利,骗购国家巨额外汇,走私普通货物、逃税,合同诈骗等。
今年2月,中国社科院发布的法治蓝皮书做出预警性判断,认为2014年腐败公职人员外逃现象可能还将加剧,特别是前期已经有关系人和资金在境外的公职人员,外逃机会增大。
贪污受贿
贪污贿赂,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国有单位实施的贪污、受贿等侵犯国家廉政建设制度,以及与贪污、受贿犯贪污受贿罪密切相关的侵犯职务廉洁性的行为。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说,《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法律判决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贪官外逃给国家带来一定的损失,反腐反贪海外追击听上去像是一部动作大片,场面惊心动魄,可是海外追击卷走的财富能追回来吗,从源头遏制贪腐不是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