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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台州市委关于构建和谐台州的决定

添加时间:2017年6月8日 来源: 上海民间借贷律师   http://www.gyxhls.com/
发布部门: 中共台州市委
发布文号: 台市委[2007]3号

中共台州市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意见》,总结台州“两个社会”建设的实践经验,紧密结合台州实际,就构建和谐台州,作出如下决定。
  一、构建和谐台州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作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阐明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标志着党执政理念、执政方略的新飞跃。
  (一)构建和谐台州的重大意义。构建和谐台州,是市委认真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台州“两个社会”建设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体现了时代精神,表达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上和谐稳定,推进“两个社会”建设战略谋局的各项工作成效明显,但也必须看到,我市正处于发展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并存的关键阶段。粗放型增长方式尚未根本转变,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较大,经济社会发展不够协调;就业、社保、教育、医疗、住房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民主法制还不够健全,一些社会成员诚信缺失、道德失范,一些领域的消极腐败现象仍比较严重,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任务依然艰巨。我们必须把构建和谐台州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认真研究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不断提高台州的社会和谐程度。
  (二)台州“两个社会”建设的实践和经验。近年来,市委高度重视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进行了成功实践和有益探索。市三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两个社会”建设走在前列的目标,率先建立“两个社会”考核指标体系,先后提出工业立市、软实力、一体化等战略,作出加强法治建设、生态建设、打造平安台州等部署,这些都统一于“两个社会”建设的战略谋局,是符合中央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台州的具体实践。在探索实践的基础上,我市“两个社会”建设积累了初步经验:必须以经济转型推动产业升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必须以一体化构建大台州,构建市区繁荣、城乡一体、区域协调的发展格局;必须以软实力提升综合竞争力,建设以创新为核心、科教为基础、文化为支撑的软实力体系;必须以改革开放促进民营经济新飞跃,再创民营经济体制机制新优势;必须以“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努力建设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的新型社会。
  (三)构建和谐台州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为前提,以利益协调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化解矛盾为抓手,以和谐文化为支撑,以强化社会管理为手段,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形成和谐台州建设的有机整体,开创台州更加美好的未来。
  (四)构建和谐台州的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扎实推进实施工业立市、软实力、一体化等战略和法治建设、生态建设、平安台州各项工作,着力构筑和谐的发展格局,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更加协调,科教文化更加繁荣,民主法制更加健全,社会秩序更加安定,生态环境更加优良,人民生活更加富足,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更加和谐。力争到2010年全市基本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到2020年成为社会和谐程度较高的地区,逐步形成全市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建设和谐台州,既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又是一个重大现实课题。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改革开放,坚持民主法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不断提高社会和谐的程度和水平。
  二、坚持科学发展,夯实物质基础
  又好又快发展是构建和谐台州的重要前提。必须牢固确立科学发展观,促进统筹发展、协调发展、和谐发展,不断为社会和谐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
  (一)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坚定不移地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努力提升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以打造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为抓手,深入实施“5431”计划,集中抓好五大主导产业升级,大力发展高附加值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全面实施“513”工程,加大扶强扶优力度,加快企业间的联合重组及战略性重组,有计划有步骤地扶持企业上市,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大力培育现代服务业和旅游业,推进“现代服务业百亿工程”,不断优化服务业态。加快台州沿海产业带建设,加速工业经济重心东移,拓展发展空间,实现制造业腾笼换鸟。统筹内源型发展与对外开放、外向拓展的互促共进,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调整、促发展,进一步增强全市经济活力和产业竞争力。
  (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摆在战略位置,完善创新体制机制,建设区域创新平台,优化创新发展环境。立足台州实际,努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积极引进大院名校联合共建创新载体,建设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台州(上海)科技园和台州中科研究所。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和网上技术市场等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有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积极推进管理创新。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完善各种配套政策,营造自主创新的良好环境。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形成多元高效的科技投入体系。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优秀人才。
  (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反哺力度,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努力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建立完整的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综合竞争力;积极发展农村服务业和乡村休闲旅游业,推动农村工业集聚优化,确保农民收入持续较
  快增长。大力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全面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到2010年实现“百千”工程翻番的目标,使全市 60%以上的村庄面貌得到整体改善。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深入实施“百万农民素质培训工程”,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努力培养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农民。坚持和完善选派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加强新农村建设的领导。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创新基层民主形式和运行机制,保障农村社会稳定。
  (四)走新型城市化道路。立足转型升级,注重从单一城市发展转向城市间联动发展,从重建设规划转向反规划为先,从城市建设粗放型增长转向集约型增长,从城市框架建设转向功能建设,从经营城市转向规划调控,从常规城市转向个性城市,从重建设轻管理转向建设与管理并重,从以城为轴转向以人为本。努力构建以中心城市为龙头、以县域城市为骨干、以中心镇和卫星镇为支撑的梯度城镇体系,打造具有较高竞争力的台州城市群。坚持规划先行,加快城市群规划、市县域总体规划的研究和编制。推进城中村改造,把城市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着力拓宽城市发展空间。注重以文化彰显城市个性,通过城市规划、建筑风格、城市色彩、街景小品等传达城市特有的文化基调。创新城市管理体制,强化街道、社区的基础作用。
  (五)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健全合作机制和扶持机制,实现南北互动、优势互补、要素共享、环境共保。推进中心城市板块产业转型升级,完善城市功能,强化内部整合,提高首位度,实现市区一体。大力发展经济强县板块的规模经济和产业集群,实现自我超越,发挥排头兵作用。深入挖掘新经济增长点板块的经济潜力,大力培育生态经济、特色经济、旅游经济、劳务经济等增长点,实现北部崛起。加快发展海洋经济,促进陆海联动发展。深化结对帮扶制度,坚持扶持项目与发展北部地区社会事业、解决劳动力就业、提高欠发达乡村农民收入相结合。加快欠发达乡镇奔小康步伐,市本级加大对黄岩西部山区和椒江大陈岛的扶贫开发力度,到2010年全市欠发达乡镇基本实现小康。
  (六)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不断优化生产力布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广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坚决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生产能力。积极实施“生态与安全百亿工程”,合理开发与保护土地、河流、森林和海洋等自然资源,加大青山白化治理力度,全面实施城市增绿工程,精心保护城市绿心,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可持续利用的自然资源保障体系,维护生态安全。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积极防治水、大气、土壤等污染,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生态市。推动环保科技创新,加强环保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管水平,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有效控制人口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
  三、改善公共服务,发展和谐的社会事业
  良好的公共服务是构建和谐台州的重要方面。必须大力推进各类社会事业项目建设,建立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发展成果共享度。
  (一)推进教育优先发展和均衡协调发展。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和投入机制,不断加大政府对教育的投入,逐步使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达到4%,高标准高质量普及十五年基础教育。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加强师生思想道德建设,注重提高师生素质。树立教育公平观念,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加强农村教育,全面落实城乡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政策;重视解决弱势群体教育问题,保障农民工以及外来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坚决治理乱收费。加快教育结构调整,强化基础教育建设,提高高等教育办学水平;通过努力,争取把台州学院升格为台州大学;积极发展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远程教育和特殊教育,大力培育多层次的实用人才。以教育强镇、强县(市、区)建设为载体,实施教育强市建设规划,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教育强市。
  (二)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百分之一文化计划”,鼓励社会资金兴办各类公共文化设施,着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努力建设文化大市。稳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创新,理顺政府和文化企事业单位关系。大力开发具有台州特色的文化产品,积极发展现代传媒、影视艺术、健身娱乐、文化会展、大众演艺等产业,力争多出文化精品。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建立文化市场综合监管体制,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积极举办或承办重大文化节会,丰富城乡群众的文化生活。强农村文化建设,突出抓好农村基层文化俱乐部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文化下乡活动。大力发展社区文化和企业文化。加快多层次体育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网络,发展竞技体育,建设体育强市。
  (三)完善医疗卫生体系。围绕建设卫生强市,强化政府责任,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切实完善城乡公共卫生体系,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有效整合城乡医疗卫生资源,突出公立医院公共服务职能,重点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防治工作。重视精神卫生工作。开展中西医结合工作,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严格卫生监督执法,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和医疗卫生行业的不正之风,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建立和谐医患关系。
  (四)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充分发挥财政资源配置职能,加大对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社会事业的投入,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推进城乡公共服务联动发展。加快公共财政体制各项改革,健全公共财政支出执行体系,强化预算约束,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强化财政监督,推进财政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重视解决财政性债务问题。坚持依法理财、民主理财,加快公共财政法制化与法治化进程。
  四、坚持利益兼顾,切实解决民生问题
  切实解决民生问题是构建和谐台州的核心。必须切实解决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高群众的幸福指数。
  (一)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注重社会公平,有效调控收入分配差距,坚决取缔非法收入,解决贫富悬殊和分配不公引发的社会矛盾。依法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最低生活保障,落实扶持低收入群体的税收优惠政策,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努力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推进公务员工资制度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合理调控津贴补贴水平,解决行业差距过大问题。
  (二)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坚持把就业和再就业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鼓励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健全不同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机制,重点解决好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被征地农民的就业服务和援助。规范和发展就业服务机构,加快建设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健全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平台。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实现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化、法制化。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金和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周转金制度,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再发展和外来务工人员权益问题。依法规范土地征收行为,以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为原则,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规范和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即征即保。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新途径,加大对被征地村开发留用地的政策扶持力度。坚持对外来务工人员实行管理与服务并举,重视关心他们的居住、子女教育、文化生活等问题。积极在外来务工人员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引导他们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四)加强城乡住房建设和拆迁管理。落实住房建设规划,引导住宅用地的有序投放,稳定住房价格。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引导居民理性消费。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积极推行货币化分房。抓紧修编村庄布局和建设规划,实现土地利用与村庄建设规划“二图合一”,通过宅基地整理置换、地质灾害搬迁、高山移民和政策倾斜等途径落实农民建房用地指标,切实解决农民建房难问题。加强拆迁管理,规范拆迁行为,转变拆迁安置方式,加快安置房建设,保持拆迁过程中的社会稳定。
  (五)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扩大覆盖范围,逐步做实个人帐户,提高统筹调节能力。积极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推进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探索建立农业劳动者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救灾救济制度为辅助,以临时救济为补充,以教育、医疗、司法、住房等专项救助政策相配套的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加强社会福利设施建设,推进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新型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慈善事业,完善社会捐赠免税减税政策,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发展老龄事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老龄服务。
  五、加强民主法治,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民主法治是构建和谐台州的根本保证。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法制化、规范化,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一)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切实维护和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公民权利,保障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政协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方面的作用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作用。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合作共事,不断发展社会主义多党合作事业。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健全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总结推广民主恳谈、民主议事五步法等经验做法,完善居(村)民自治,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畅通依法有序的民意表达渠道。建立相应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和社会舆情汇集分析机制,实现经常性的政府与群众信息互通。拓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的渠道和形式。建立完善政策、程序、信息公开制度,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实行公示、会审、听证等制度。建立公民旁听人代会及其他重要会议制度。畅通信访、新闻媒体等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全面推行“恳谈日”制度,保障群众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在信访部门建立法律服务室,引导群众依法解决各类问题和矛盾纠纷。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联系群众广泛的优势,切实反映各个阶层和群体的利益诉求。引导、规范民间组织和中介机构依法有序表达民意。
  (三)推进依法行政。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切实做到行政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理顺政府部门之间的管理职能,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加强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的专门监督,强化社会监督,完善行政投诉处理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官员罢免、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制度。深入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四)促进司法公正、司法为民。稳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落实国家关于诉讼、检察监督等制度的改革措施。依法扩大诉讼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加强案件审限管理,提高办案效率。完善执行工作统一管理体制和分权运行机制,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维护司法廉洁。加强司法民主建设,健全和落实公开审判、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等制度。完善和创新司法便民措施,加强对律师业的监督指导,规范公证服务,提高仲裁工作水平,完善司法鉴定管理制度。健全司法救助制度,强化对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不断提高法律服务的社会公信力。
  六、建设和谐文化,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
  和谐文化是构建和谐台州的重要支撑。必须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建设和谐文化,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向心力、亲和力。
  (一)倡导共同核心价值观。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努力形成全市人民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党员、教育群众,大力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台州人文精神,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理想教育活动。抓好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和理论普及,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辅导工作。深化“科学发展观在台州的实践”系列课题研究,不断增强理论的影响力、说服力、感召力。
  (二)培育文明道德风尚。大力倡导和弘扬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入开展以“知荣辱、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的道德教育实践活动。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积极实施“市民素质工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推动形成团结互助、和睦相处的社会风尚。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倡导和谐理念、弘扬和谐精神,引导人们用和谐理念正确处理各种矛盾。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深入开展“共铸诚信”活动,切实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改进创新典型宣传的方式方法,总结、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三)增强区域文化融合度。“敢冒险、有硬气、善创造、不张扬”的台州人文精神,是台州区域文化的集中体现。加强对台州人文精神和谐内核的解读,并注入新的时代内涵,提升台州人文精神的时代感召力,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对“大台州”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整合全市经济、文化、教育、旅游等资源,策划统一的台州城市形象,同打“台州牌”。深入挖掘、弘扬台州“和合文化”等民间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崇尚和谐的优秀成果,丰富和谐思想,提高区域文化融合度。
  (四)积极营造和谐的舆论环境。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生动和谐的主流舆论。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针砭时弊、弘扬正气。紧紧围绕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主动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引导社会舆论沿着理智、建设性的轨道发展。完善突发事件新闻报道机制,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主动发布正确信息。加强对互联网、手机短信、都市类报刊、专业频道频率等的管理,办好“中国台州网”等重点新闻网站,使各类新兴媒体成为建设和谐文化的重要阵地。加强和改进外宣工作,扩大对外文化交流。
  (五)深入开展和谐创建活动。以“多城同创”为抓手,把和谐社区、和谐企业、和谐农村、和谐校园等创建活动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广泛吸引群众参与,以创建促和谐、促稳定。注重社会心态引导,增强公民的社会责任意识。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促进人的心理和谐。以相互关爱、服务社会为主题,健全社会志愿服务体系,深入开展城乡社会志愿服务活动,营造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社会氛围。深入开展“双拥”工作,深化教育文化、法律、科技、民企四项拥军和军民共建活动,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加强国防教育,巩固和发展军政民团结。
  七、加强社会管理,培育和谐的社会关系
  社会关系融洽是构建和谐台州的重要特征。必须适应新的发展形势,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一)建设服务型政府。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建设高效精干、公开透明的服务型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节约行政成本。加快电子政务建设,逐步推行网上审批,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化、现代化。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快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建立统一开放的市场准入制度,促进要素合理公平配置。健全监督体系,拓宽监督渠道,进一步扩大社会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努力形成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长效机制。
  (二)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加强和改进各类社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不断深化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社区民间组织的培育和发展。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和规范行为的作用。发展和规范律师、公证、会计、资产评估、担保等机构,落实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社会团体的相关职能,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领域参与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完善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网络,增强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和自律能力,促进其规范化建设。
  (三)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综合利用、便民利民的原则,完善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构建以城乡居民需求为导向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健全社区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居(村)民自治。发挥驻区单位和相关机构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强化社区服务、医疗卫生、文化建设、社会治安管理等功能,建立健全社区服务的新机制、新方法。加强社区办公用房建设,积极探索社区资源共享的有效途径。
  (四)妥善处理各类社会矛盾。结合新形势下我市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特点,完善利益协调机制、矛盾排查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统筹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关切,建立健全不同阶层和群体之间科学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坚持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发展形势分析例会制度和经常性矛盾排查制度,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制和领导包案责任制,建立健全治安联防、矛盾联调、问题联治、事件联处、平安联创“五联”机制,加大各类社会矛盾调处力度,有效预防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认真解决土地征收、城市拆迁、环境污染、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八、打造“平安台州”,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确保社会政治稳定,是构建和谐台州的必然要求。必须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把保持社会安定有序、防范各种社会风险放在极其重要的位置,巩固和发展台州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一)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严厉打击杀人、绑架、爆炸、涉枪等严重暴力犯罪活动,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型犯罪活动,严厉打击“黄赌毒”、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商业贿赂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严惩暴力抗法、袭警以及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着力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混乱地区,确保社会稳定。及时发现、严密控制、妥善处置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案件,严厉打击各种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破坏活动。
  (二)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着力构建新形势下的群防群治网络体系。推进网上维稳,构筑覆盖虚拟社会的综合防控体系,有效防范和打击利用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社会面视频监控网络建设,提高社会治安动态监控能力。深化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加强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和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等基层组织建设,健全村居、社区、企业综治组织网络。增加警力配置,加强巡防队伍建设,实施面上网格化布警。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归正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学校及其周边治安整治等综治基础工作。加强危险物品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严格道路交通、消防和安全生产管理。
  (三)健全群体性事件预警处置机制。加强社情、舆情的收集、分析、研判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切实把群体性事件化解在萌芽状态。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对重大改革项目、重点工程建设、出台重大决策,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加快建设一支训练有素、装备精良、善于处置突发事件的巡特警队伍。以维稳五项机制为保障,建立健全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和部门联动处置机制,加强实战演练,提高各级领导指挥水平和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
  (四)健全公共安全防控体系。严格落实公共安全责任制,做好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和环境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分级分类建立健全公共危机管理应急预案,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信息平台,加强应急救援装备设施建设,抓好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专家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实现社会预警、社会动员、快速反应、应急处置的整体联动。加强城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台风、地震、疫情、山洪及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的预警防范能力。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做好动植物检验检疫工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有毒有害物质和化学危险品等的监管。
  九、加强党的领导,为构建和谐台州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构建和谐台州,关键在党。必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党对构建和谐台州各项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一)落实构建和谐台州的工作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构建和谐台州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全面推动各项工作。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构建和谐台州的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履行职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构建和谐台州的工作格局和良好氛围。改进领导干部实绩评价体系,健全“两个社会”目标责任制,把社会指标考核摆到与经济指标考核同等重要的位置,突出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考核,努力使领导干部善于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中促进社会和谐,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实现科学发展。
  (二)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结构优化,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知人善任的用人机制、科学高效的管理机制和退出机制,切实推进“领导干部素质工程”建设,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协调利益关系的能力、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和完善市、县、乡三级党代会常任制,扩大党内民主,推进党务公开;严格党内生活,严肃党内纪律,增进党的团结统一,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支持他们发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教育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作用。
  (三)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深入推进固本强基工程,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使之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推动者和实施者。以增强社会服务功能和提高社会管理、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加强乡镇(街道)基层政权建设。加强农村、社区、机关、企业、学校和新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扩大工作覆盖面,不断增强战斗力和凝聚力,全面建设和谐相处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健全让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建立城乡一体的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做促进社会和谐的表率。注重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提高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从严治党,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各级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加强党章和法纪学习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党员干部党性意识、廉洁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进一步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力度,切实纠正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转变学风、文风、会风和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和群众,千方百计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健全领导干部恳谈日、接待日、下访、帮扶、定期下基层蹲点等制度,扎实开展“访民情、解民忧、促和谐”活动,学会与群众“拉家常”,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构建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
  (五)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建设和谐台州。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发挥统一战线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独特优势,加强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的团结和谐。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充分发挥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广大农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根本力量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包括新的社会阶层在内的全体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积极为构建和谐台州贡献力量。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侨务政策,加强对台工作,做好地方外事工作,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加强全市人民群众的大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激发社会活力,形成促进社会和谐的强大合力,形成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意见》和本《决定》精神,紧密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07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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