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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驾连撞13车 男子对其行为认罪

添加时间:2017年6月23日 来源: 上海民间借贷律师   http://www.gyxhls.com/

毒驾连撞13车

中青网讯,近日一男子吸食冰毒后毒驾连撞13车引发关注。32岁的重庆男子沈某驾奔驰车上路,产生幻觉后,先后在西安市环城北路、西二环等地连撞了13辆车,在车无法行驶后才从天窗爬出。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沈某日前被西安检方提起公诉,昨日受审。

据西安市莲湖区检察院指控,今年1月19日下午4时许,沈某在其驾驶的奔驰轿车内吸食毒品后,继续驾车行驶。当晚6时50分,沈某驾车行至环城北路小北门外时,与行驶中的两辆机动车发生碰撞。沈某并未停车,驾车经星火路立交桥左转驶入环城西路,又先后与行驶中的6辆机动车发生碰撞。当他驶入西站街时,一位被撞车辆的驾驶员驾车追赶,将沈某所驾车辆截停。不料沈某倒车后继续行驶,与迎面驶来的机动车再次相撞,然后沿西站街、西斜路向西逃逸。当沈某驾车驶入陇海铁路与西二环交界左转时,又与3辆机动车发生碰撞,直至行至西二环任家口时,沈某驾车撞向停在路边的车辆,因无法继续行驶,沈某从天窗爬出弃车逃逸,后被群众和交警围堵抓获。

经查,沈某共撞击了13辆车,造成财产损失69505.96元。经检测,沈某的毒品尿检结果为甲基苯丙胺阳性,系吸毒后驾驶机动车。昨日,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多位被撞车主到庭。据其说,他吸毒多年,1月16日一个人开车从重庆到西安来玩,其后几个晚上,他都是在车上睡觉。案发当日,他打算返回重庆,为了“提提神”,拿出从重庆带来的冰毒,在车内吸食,“吸了零点几克”。到了傍晚,开始产生幻觉,“大脑不受控制,什么也记不清了,不知道撞车……”

庭审中,两位车主还讲述了被沈某撞车时受到惊吓的过程。被撞车的车主们也提出了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修车费用及精神抚慰金等,一位被撞的出租车司机提出了赔偿营运损失的诉讼请求。公诉机关建议对沈某处以4至6年有期徒刑。在最后陈述中,沈某表示道歉,称愿意尽力赔偿。该案将择日宣判。

男子对其行为认罪

面对指控,沈某承认属实,表示认罪。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沈某毒驾连撞13车,已经对公共安全构成了危害,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在司法实践中,对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必须严格掌握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特定构成要件,既不能作无限制的扩大解释,也不能任意缩小适用的范围。因为法律规定的其他危险方法是有限制的,只有行为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采用的危险方法与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的危险性相当且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该罪。依照刑法第114条和刑法第115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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