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团伙无恶不作涉嫌多罪
2010年9月起,为谋取非法利益,被告人叶华财、陈定健、莫昌海、覃李生共同出资成立了一个车队,后发展被告人唐王生、莫积相等人参与。据悉,被告人陈定健决定重大事项;被告人叶华财负责日常工作和业务,并管理车队的收入和支出;被告人覃李生、莫昌海、唐王生等执行叶华财指示,逐渐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团伙组织。该组织以樟市消雪岭侨场饭店为就餐及聚集地和办公场所,有组织的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罪,非法持有枪支,故意毁坏财物等犯罪活动,导致1人死亡、11人受伤。
黑社会犯罪怎么判刑
2012年6月27日,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一审以故意伤害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被告人叶华财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15万元、罚金5万元;以故意伤害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覃李生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罚金3万元;以故意伤害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被告人陈定健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判处被告人唐王生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3万元;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判处被告人莫昌海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万元;以聚众斗殴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被告人莫积相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以聚众斗殴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被告人周玉礼有期徒刑3年;以聚众斗殴罪判处被告人黄世坤、陈兴富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黄金生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